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简介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前身为政治与法律系)是建立最早并拥有较强教学和科研实力的院系之一。在2009年学校内设部门整合中,她集合了原经济政法系、原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基础课部中从事法学、“思政课”教学的师资和大法学相关专业而组建的一个全新的教学系。2013年随着学校大部制改革的推进,正式更名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十二五”期间,该院将建成一所以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等本科教育为特色,一所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和一个社会弱者保护中心为窗口的多科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现已建成政教系和法律系,并包含“思政课”等四个教研部和一个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各类在校生300余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师资雄厚,教学科研硕果累累。现有教职工38名,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16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占75%,部分教师先后参与或主持国家和省、厅科研课题的研究任务。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共出版学术著作、教材22部,发表文章近200篇,一部分文章为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收录和索引,一部分文章获省级奖励。马克思主义学院重视实践教学,学生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已蔚然成风,涌现出了一批批优秀毕业生。其中,99届毕业生李剑平大胆创新,探索出了“三主一核心”教学模式,开创了课堂教学的新模式,先后被授予“尝试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研究全国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过去的岁月里,马克思主义学院为湖北省基础教育培养了3000多名人才,其中相当一部分已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和政府部门的骨干。在新世纪新阶段,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秉承“学高身正 诚毅笃行”的校训,在教师的正确引导下,勤奋攻读、矢志成才,锤炼意志,提升素质,不仅系统地掌握了专业基础理论,同时也练就了适应社会需要的专业技能。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学思路明确,秉持“发展是硬道理,质量是生命线,人才是关键,创新是灵魂”的办学理念,坚持走教学科研型的发展道路。在团结、奋进、务实、创新的院领导班子的领导下,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群情激昂,奋发向上,未来十年内有望建成在校内有重大影响、在全国同类高校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院系。

开设专业的培养目标及主要课程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师范类)

培养目标与就业方向: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掌握马克思主义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教学、科研写作等方面的基本技能训练,能在中等以上的学校、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理论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宣传、管理、秘书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适宜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中学、部队和科研部门、各种媒体从事思想政治、理论宣传、编辑、人事管理、秘书、理论研究和教学等工作。

主要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政治学、法学概论、伦理学、现代西方哲学、管理学、中国近现代政治思想史、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中学思想政治教学论等。

培养目标与就业方向: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社会学、公共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的技术与方法,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应用执行能力,能在党政、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或科研教学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会计学、应用统计学、西方经济学、组织行为学、社会学概论、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概论、社会保障学、行政监察学、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公共经济学、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公共部门决策的理论与方法、非营利组织管理学、公共伦理学、管理文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家公务员制度等。

法律事务专业

培养目标与就业方向:本专业培养具备厚德载物的职业素质和博学笃行的专业品质,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较强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法律职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生能熟练运用法学知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基层单位和个人提供法律服务。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律师实务与法律文书写作等。